一份文件的誤讀
  誤讀 1
  延續兩千年的鹽業專營許可廢止了?
  誤讀 2
  資本市場不經過審批就可經營食鹽?
  誤讀 3
  食鹽向社會資本放開、實現市場化?
  真相是什麼?
  真相1
  《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廢止不等於廢止食鹽專營
  真相2
  食鹽專營許可證的管理權相繼下放省級管理不再上報國家發改委
  成都商報記者 王楠
  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生於2006年死於2014年
  《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是國家發改委於2006年4月28日發佈的部門規章,其核心內容是對食鹽專營許可證,即食鹽生產許可證、食鹽批發許可證和食鹽準運證等三證進行管理,並且明確國家發改委作為國務院鹽業主管機構,負責食鹽專營許可證的審批、發放和監督管理工作。
  昨日,國家發改委公佈,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而此前,食鹽專營許可證的管理權已相繼下放省級管理。
  昨日,一則關於國家發改委決定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消息,一石激起千層浪。有人猜測,難道此舉意味著兩千多年的食鹽專營制度將改變?
  實情究竟如何?昨日下午,中國鹽業總公司通過其官網發佈消息稱,廢止該辦法並不是廢除食鹽專營,部分媒體將此理解為食鹽專營廢止,實屬誤讀。
  但將此項“簡政放權”規定誤讀為取消食鹽專營的鹽業股在4月21日午後集體噴發,雲南鹽化漲停,蘭太實業漲6.56%,南風化工漲2.38%。
  網上熱議:
  延續兩千年的食鹽專營廢止
  昨日,國家發改委宣佈,根據《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決定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這是否表示食鹽專營的結束?消息一齣,各大網站紛紛轉載,媒體官方微博相繼發佈,網絡上的議論一波高過一波。網友“賣空氣的一個人”問,是不是不用審批就可以經營食鹽?網友“TsengChin”表現得更為肯定,他在評論中寫道:官鹽廢止矣!這是一個歷史性的時刻,自西漢始兩千年鹽鐵專營制度將出現重大改革。
  資本市場也聽風而動,不少財經網站掛出標題稱:“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利好地方鹽業公司”,就在昨日下午,兩支主營鹽業的個股也應聲而漲,雲南鹽化更是一度漲停。
  追問真相:
  廢止文件不等於廢止食鹽專營
  真相如何?這是否意味著兩千年的鹽鐵專營制度的廢止?
  昨日下午,成都商報記者來到四川省鹽務局探尋真相。省鹽務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原有的政策和法規並沒有變化,管理辦法的廢止並不具備外界猜測的重大轉折性意義。那麼《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到底是一部什麼樣的規定呢?
  《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是國家發改委於2006年4月28日發佈的部門規章,是當時國家發改委為貫徹《行政許可法》,由產業司(鹽業管理辦公室)根據《食鹽專營辦法》制定並以國家發改委令頒佈實施的。其核心內容是對食鹽專營許可證,即食鹽生產許可證、食鹽批發許可證和食鹽準運證等三證進行管理,並且明確國家發改委作為國務院鹽業主管機構,負責食鹽專營許可證的審批、發放和監督管理工作。
  發表聲明:
  食鹽專營不變,網友系誤讀
  就在政策引發外界大量猜測時,中國鹽業總公司於昨日下午發表聲明,以正視聽:“《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廢止不等於廢止食鹽專營”,結束了近一天的全民大猜想。
  聲明中稱,2008年時,國家鹽業管理職能由國家發改委調整到工業與信息化部,對食鹽專營許可證的管理相應移交。新一屆中央政府組建後,國務院推動各級政府簡政放權,工業與信息公部已將其食鹽專營許可證的管理權相繼下放省級管理。至此,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主體已經發生變更。在此背景下,應工業與信息化部要求,國家發改委刊發第10號令,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中國鹽業總公司表示,國家對食鹽實行專營管理的依據是《食鹽專營辦法》,由國務院發佈,為國家法規。而《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是部門規章,廢止該辦法並不是廢除食鹽專營。部分媒體將此理解為食鹽專營廢止,實屬誤讀。
  就在這份聲明發佈後不久,各大網站相關報道的內容也隨之改變,不少網站的標題也變成了“廢止許可證管理辦法並非放開專營”。
  新聞解讀
  廢止文件是因為食鹽專營審批權早已下放
  昨日,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省級鹽務局官員私下向《每日經濟新聞》透露,國家發改委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是延續政府簡政放權思路,此前食鹽定點生產企業由國家發改委批准,去年起下放到地方政府審批。“外界不要誤以為廢止這份文件意味著食鹽向社會資本放開、實現市場化,其實這隻是代表以後食鹽專營的生產許可由省級部門審核、發放和監管,不再上報國家發改委了。”
  隨即中國鹽業協會發佈解讀稱,取消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不等於取消食鹽專營,發改委廢止的是其已經不操作的三證辦理程序《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規章,不是代表國務院廢止食鹽專營制度的《食鹽專營辦法》行政法規。業內人士稱,這次發改委廢除的文件,實際上是將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證書、食鹽準運證以及食鹽批發許可證下放到省級,而並不是廢除專營制度,其中準運證之前就在省一級政府審批,而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證書以及食鹽批發許可證在去年年底就已經下放過,這次只是把之前的條例正式廢止了。
  事實上,我國對食鹽的管理十分嚴格。
  在去年3月8日,淘寶網就因違反了《鹽業管理條例》中關於食鹽不能跨地區銷售的規定,被要求所有食鹽下架。
  隨著我國經濟市場化程度不斷加深,目前食鹽和煙草是我國僅剩的兩個保持專營體制、按計劃統購統銷的行業。
  每經記者 原金 金喆  (原標題:網友鬧麻了 鹽業股漲停結果取消食鹽專營是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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