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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海網(微博)6月6日訊 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台特偵組調查林益世向地勇索賄案時,認定高雄市副議長蔡昌達也有向地勇施壓,要求讓出爐渣生意,於是起訴蔡昌達。高雄地方法院昨(5)日下午宣判,合議庭認為檢察官無法舉證,因此判決蔡昌達無罪。
  特偵組認定蔡昌達在高雄縣議員期間,與天山資材顏萬成共謀,為迫使地勇公司陳啟祥出讓脫硫渣生意,由蔡昌達在議會質詢,要求環保局查處地勇公司,藉此施壓。合議庭認為無法證明,判決蔡昌達及顏萬成,無罪。
  判決書中指出,被告蔡昌達及顏萬成在天山公司設立之際,曾為公司營運,向中鋼及大地亮公司分別尋求脫硫渣締約機會,並曾委托大地亮公司負責人詢問地勇公司之陳啟祥有無意願出售脫硫渣予天山公司等社會事實,確實信而有據,然其中並無強暴、脅迫、勒索、恐嚇等行為。
  合議庭認為蔡昌達在議會的質詢,跟地勇公司被環保局開單,並無可歸責的因果關係。至於陳啟祥主觀認定遭到壓迫,但調查證據結果是出於想象,以及自行推測。
  責任編輯:吳生林  (原標題:林益世索賄案高雄副議長被控藉勢勒索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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